(新加坡25日讯)称工作和课业压力大,青年电梯内露宝,还用下体非礼11岁女邻居的手肘,今早被判坐牢5个月。
根据《联合早报》报道,被告24岁,来自大马。他面对一项非礼以及一项抵触防止骚扰法令的控状。
受害者是一名12岁女童,在案发时11岁,与被告住在同一座组屋。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漏受害女童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受害者去年7月7日下午4时30分,放学后搭电梯回家时,被告也搭乘了同一架电梯。被告虽然住在2楼,却按了8楼的按钮。
电梯上升时,被告站在受害者身后,并曝露下体。受害者从电梯门玻璃看见被告抚摸著下体时,吓得立刻低下头不知所措。
被告之后靠近受害者,用下体磨蹭对方的左手肘约2秒,随后在受害者踏出电梯后,还试图搭讪,称对方有东西掉在地上。
受害者回头时,发现没有东西掉在地上,于是急忙回家。当她走到家门口时,又发现被告站在角落看著她,她吓得等被告离开后才敢入屋。
受害者父亲当天晚上带她到警局报警。
控方陈词时说,被告下体与受害者手肘有皮肤接触,在密闭空间猥亵对方,让无处可逃的受害者受到惊吓,还导致对方案发后的几天都不敢出门,也不敢独自搭电梯。
代表律师求情时则说,被告没有案底,因工作和课业压力大才犯罪,求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