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18日讯)备受关注的余华英拐卖11名儿童案周一上午在中国贵阳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据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余华英于1993年至1996年期间伙同龚某良(已故)为牟取非法利益,在贵州省、重庆市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孩童进行拐卖,得手后二人将被拐儿童带至河北省邯郸市,通过王某付(另处)、杨某兰(另处)介绍,寻找收买人进行买卖,以此获利,期间共拐卖儿童11名。
法院认为,余华英为牟取非法利益,多次拐卖儿童,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予以严惩。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检方指控,从1993年到1996年,短短3年多的时间里,余华英和龚某良一共拐卖了来自多个家庭的11名儿童,其中有3对是姐弟或兄弟。这些儿童最终被不同的中间人卖到了河北邯郸。
余华英曾在2000年因涉嫌拐卖儿童被捕,被邯郸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两个月后释放。2004年,她在云南再次作案时被捕。当时,她和丈夫均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并以假身份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华英获减刑3年。
出狱后,余华英一直无事,直至曾被她拐卖的杨妞花找到亲生姐姐后报警。杨妞花于2022年向贵州警方提供线索,最终,贵阳市公安局南明分局的民警将涉嫌拐卖杨妞花的余华英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