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桌游讲师提起民事求偿诉讼,指称她前年在麦当劳永和中正分店用餐后,因店内阶梯与手扶把设计不当等问题,导致她瞬间失足踩空跌倒受伤,台湾麦当劳须赔偿逾61万元(约8.78万令吉),台北地方法院认定麦当劳永和中正分店楼梯设计合法,且她未举证证明受伤与店内设备及管理有关,判决驳回她的请求。
根据中时新闻网报导,女讲师提告指控,她在2021年3月13日上午9点多前往麦当劳永和中正分店用餐,10点10分许用餐完毕准备下楼时,因店内阶梯与手扶把设计不当,导致她瞬间失足踩空跌倒,受有左脚踝部挫伤、左踝及左足韧带断裂、左侧足部舟状骨闭锁性骨折等严重伤害。
她说,台湾麦当劳是连锁餐饮业者,原应派员定期巡视分店,注意各分店楼地板、上下楼梯有无阶梯及手扶把设计不周全、或水渍、积水及污秽物等易导致客人失足滑倒或受伤等情,竟疏未注意,该公司不法过失导致她受伤,须负赔偿责任。
她说,她因受伤支出医疗费用1万2820元(约1850令吉),因事故发生后需至医院就诊及复健,且复原状况不佳、行动不便需长时间在家中休养,有不能工作薪资损失36万5172元(约5.26万令吉),再加上精神慰抚金24万元(约3.46万令吉),台湾麦当劳须赔偿她61万7992元约(约8.9万令吉)。
根据报导,台北地方法院勘验监视器画面,发现她在该分店2楼行走楼梯至1楼间,步履平稳,并无任何异状,在1楼梯平台往最后一阶步向1楼地板时不慎跌倒,她未提出任何证据证明分店楼地板、上下楼梯有阶梯有水渍、积水及污秽物,不能认定台湾麦当劳因环境清洁问题导致她失足滑倒而受伤。
北院指出,麦当劳永和中正分店属第四类建筑物,楼梯及平台完全符合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规定,她也未举证证明该分店楼地板、上下楼梯有阶梯及手扶把设计不周全之情形,判决驳回她的请求,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