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 新加坡一名上市公司总裁为追讨近250万新元(约848万2447令吉51仙)欠款不果,一怒之下将欠债人的74岁老父推下楼梯,被判蓄意伤人的罪名成立。
55岁的被告柯建强是辉联集团执行董事兼总裁,他被控于2021年1月13日,上午11时左右,在KTL Offshore私人有限公司位于卡尔路的办公室,也即是欠债人的公司追债时,将对方的父亲陈笃汉(76岁)推下楼梯,导致他脸部骨折并流血。
陈笃汉当时担任KTL环球执行主席,他也是新加坡中华总商会荣誉董事。
审讯揭露,被告与陈笃汉两家人认识超过50年,交情不错,被告表示向来视陈笃汉为长辈,他与陈笃汉的儿子陈庆耀也是从小玩到大的朋友。
根据被告的说法,2014年12月至隔年4月之间,当时出任KTL Global公司总裁的陈庆耀因财务出现问题,三次向柯建强借钱,总计将近250万新元,被告拿到KTL Global公司股票为抵押。
被告称,因为他把陈庆耀当好朋友,所以当时没有要求为这些贷款立下书面协议。
接下来的6年,由于陈庆耀一直不还钱,被告转向陈笃汉追讨款项,陈家则以生意不好和须卖房套现等理由拖延偿还贷款。
控方在结案陈词中指出,尽管当时被告向陈家透露他需要现金周转,但陈家没有理会,这让被告认为自己当初不该信任陈家。
案发当天,被告决定亲自前往陈笃汉的公司讨钱,他希望陈笃汉能至少先偿还10万元,以示陈家愿意还钱的诚意。
控方的立场是,当时的被告已和陈家关系决裂,他也发过短讯恫言打官司和伤害陈笃汉的声誉等。因此,当陈笃汉又一次拒绝还钱时,向来理智和冷静的被告气得把陈笃汉推下楼梯。
不过,辩方高级律师斯尼华申和巴拉慕鲁根律师辩称,被告并没有出手推人,是陈笃汉自己不小心跌下楼梯。再说,陈笃汉单眼失明,过去也曾发生过摔倒事件。
辩方也传召不同证人说明,被告向来脾气温和,没有暴力倾向。
法官认为,尽管办公室内的电眼没有拍摄到案发时的完整画面,但当中可见被告身子往前的动作,加上其他证据如陈笃汉感觉到有一双手在推他,以及两人所在的位置等,法官裁定被告当时是故意推陈笃汉下楼梯。
法官谕令将案件展延到10月16日进行求情和判刑。
蓄意重伤他人若罪成,可被判坐牢不超过10年,同时可被判罚款或鞭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