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日讯)根据新加坡公务员行为守则,公务员不得保留价值超过50新元(约169令吉61仙)的礼品,除非他们向新加坡政府支付礼物的市场价值。
主管公共服务的新加坡教育部长陈振声表示,在规定下,公务员必须向常务秘书申报因职务或工作,而从外部利益相关者处收到的任何礼物。
他说,如果礼物价值低于50新元,且不影响公务员的“诚信”,他们可以保留这些礼品。如果礼物价值超过50新元,希望保留礼物的官员必须向新加坡政府支付礼物的评估市值。
陈振声昨日(2日)在新加坡国会针对阿裕尼集选区议员严燕公的提问作出回应时,重申有关公务员接受礼品和饭局邀请应遵守的规定。
他强调,政治职务者也应该秉持著类似的精神和原则,而部长行为准则中也有具体规则。
“这项规定旨在确保政治体系保持廉洁,并防止官员欠人情。”
至于公务员是否可以接受饭局邀请,陈振声说,当有合理的工作原因,或者拒绝赴约是不切实际或不礼貌时,公职人员可以接受新加坡或外国利益相关者的用餐邀请。
他指出,由于餐食价值比礼物更难确定,公务员若收到此类邀请,应向其常任秘书长申报并寻求批准,尤其是如果官员评估餐食价值与会议的专业性质不一致,并且可能会“人以为(其中涉及)以权谋私和利益冲突。
“公务员往往对这些问题非常敏感,即使他们在节日场合收到水果或糖果作为礼物,通常也会在机构内分发掉,或送给社区组织。”
陈振声说,政治职务者必须遵从相同的原则,拒绝收下礼物或立即归还;若归还礼物不合理,礼物必须交给所属部门按照规则处理;如果政治职务者想要留下这份礼物,就必须向新加坡政府支付评估价,否则就必须交出礼物。
针对有关公务员须遵守的行为守则的提问,陈振声则表示,公职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不同的要求,无论是来自同事、朋友、公众,还是政治职务者。
“在处理这些请求时,公务员应保持高水平的专业精神,并维护官方信息的机密性以及公共服务的政治公正性。”
他补充,如果有官员因某个要求似乎不合适,或是与公务无关时,应该谘询主管并寻求指导。但是,如果请求来自主管或更高级官员,官员可以直接向常务秘书、机构负责人、公务员制度负责人,或主管公共服务的部长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