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女子想挽回前男友,2年前找上一名黄姓庙公协助,黄男表示可请来“性爱大神”到酒店房间作法,实际上假借进行法事性侵女子。台湾高等法院依强制性交罪,判庙公2年徒刑,缓刑5年,义务劳务200小时。
综合台媒报导,事起于2020年3月,被害女子透过面子书管道找上“净心堂”,希望黄姓庙公可以帮她挽回与前男友的感情。
据悉,黄男自2010年6月起经营“艋舺净心堂”,并以“月老”为号召,主打提供感情、姻缘、财运等谘询服务。
经过几次口头谘商2个月后,黄男对女子称必须透过在旅馆房间作法事,请来“性爱大神”降临,才有机会挽回感情。
女子因为急著想和男友重修旧好,信以为真便依照黄男的指示,于同年5月23日一起同赴旅馆房间,在里头净身、跪拜神像。
她回忆,当时浴巾被黄男脱掉,并爱抚她全身、嘴里念念有词,一开始还以为是法事的一部分,但后来黄男与她性交时,一边说“这样才可以帮你”、“配合我,你男朋友就会回来”。
当下她坦言很害怕,但因为想复合男友而不敢抗拒,完全不晓得整套法事的流程是什么,只希望快点结束。
事后她傻傻地发短讯询问黄男“作法没射精是否会影响效果”,黄男收到讯息后担心事迹败露,马上要求见面并强制“把那个LINE删掉”、“你给我删掉,我看那个字,看得很恶心”,甚至强取女方手机删光彼此对话记录,借此灭证。
直到后来经过朋友提醒,她才惊觉遇到骗色神棍,进而验伤提告。
黄男事后赔偿女子71万新台币(约10万4182令吉),台北地院因考量双方已和解,一审依强制性交罪,判他3年6个月徒刑。
他不服上诉高院,再赔女子58万新台币(约8万5106令吉),女子后来以“被告已2度赔偿,设法抚平她的创伤,若再让他坐牢,使他沾染恶习,对于社会损失更大,请判被告缓刑,以促自新,似乎比让他坐牢更好”的说法,为黄男的恶行求情。
高院认为黄姓庙公已经坦承全部犯行,且再度赔偿,并非不可悯恕,加上被害人也求情,最后撤销改判为2年徒刑,并谕知缓刑5年,且要提供200小时的义务劳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