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11岁女童持续遭亲生母亲和继父虐待,继父甚至用运动铁杆将女童暴打致死,目睹暴力过程的亲生母亲竟见死不救。
29岁女被告面对9项控状,她是相关刑事法典条文于2020年生效后,首个在“住同一屋檐下却见死不救”条文下被定罪的被告。其他罪名包括蓄意伤人和虐童等。
28岁男被告则面对16项控状,包括误杀、蓄意重伤他人和虐童等。
两人早前在新加坡高庭认罪,控辩双方星期三(7月5日)针对刑罚与求情进行陈词。由于法官要求控辩双方对陈词进行补充,案件择日下判。法庭也谕令媒体不准报导任何可泄露死者和被告身份的资料。
上述虐童案是2020年3月至11月之间发生。根据案情,男女被告是在2019年初开始拍拖,同年10月一起生活,隔年4月结婚,这是女被告的第二段婚姻。
男被告案发时是辅警,女被告则是家庭主妇。受害女童是女被告与其他男子生下的孩子。
男被告经常因不同理由对女童发脾气,包括嫌弃女童吃东西太慢。有一次,男被告质问女童是否偷东西时,逼她把一瓶1.5公升的水扛在肩膀上,再用藤条和皮带鞭打她。几天后,有亲戚发现女童的伤势,责骂男被告,同时也责怪女被告没有阻止丈夫。
不过,男被告不久后又对女童动粗,包括用木棍打女童的脸颊与嘴唇,以及处罚女童做平板支撑并同时掌掴她。
女被告曾在深夜趁女童睡觉时对她泼热水,痛得女童惊醒尖叫。男女被告也会逼女童吃小辣椒。
两名被告因担心学校教师会看到女童的伤势,不让她上学长达两个月,校方派人做家访了解情况时,也遭夫妻两人阻挡在门外。
2020年9月,男被告买了一个运动铁杆,结果铁杆也成为虐童“凶器”。同年11月6日,男被告又一次对女童动粗,他在同一天的不同时候,反复使用铁杆暴打她,因为力道太大,铁杆甚至变得弯曲。当时女被告也在场但没有阻止丈夫。
女童头部重伤,当场失去意识。男女被告尝试把女童唤醒,并且发现女童耳朵流血和头部肿大,两人知道应该让女童赶紧求医,但男被告担心可能被捕而决定作罢。接下来的几天,女童显得虚弱无力。
11月10日上午,女童睡醒后感到晕眩和手臂疼痛,不久后倒卧床垫,失去意识。女童同天送院后不治,死因为头部伤势。
男被告通过律师求情时说,他在庭上听到对他虐童行为的描述时感到非常痛苦。他在写给法庭的求情书中说道,他每一天都活在悔恨中,后悔做出如此恶劣行径,并且为此感到羞愧。
根据精神评估报告,由子男被告年幼时也遭受虐待,因此让他容易在日后也成为一个加害者。
女被告求情称,曾在第一段婚姻中被施暴的她担心,若她在丈夫伤害女儿时尝试介入,丈夫可能转向对她动粗,而且男被告也是她唯一的经济支柱。
控方斥责两人的恶行,女被告清楚知道丈夫的行为会导致女儿重伤,她还曾对丈夫说“你是要让孩子死吗”,但她始终没有阻止丈夫犯案、举报丈夫或将女童送院接受及时治疗,结果酿成悲剧。
控方要求法庭判男女被告分别坐牢介于14年至17年和鞭打12下,以及坐牢8至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