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洗碗叔和七旬女同事一言不合起争执,两度向她泼水,结果导致对方的头、脸、胸都被烫伤。
这起伤人案发生于去年12月17日,下午4时30分左右,地点是位于新加坡宏茂桥城的食阁。
被告是67岁的唐中杰( 译音),面对一项使用热水蓄意伤人的罪名,今日上午认罪后,被判监半年,并得偿还受害者1026馀新元(约3538令吉90仙)的医药费。受害者是他现年74岁女同事。
案情披露,被告当时手拿著一杯热水进入洗碗区,将杯子放在铁架上后,开始找自己留在架子上的塑料袋。女同事正好洗完碗准备离开,看到被告在翻找她的篮子,因此返回质问。
两人一言不合吵了起来,女同事期间踢了被告的腿,打了对方的左手臂,被告于是用左手拿起一旁的杯子,泼向她的胸部。
这一举动惹怒女同事,她又用右手两次打了被告的左手臂,后者边抬起左手挡住攻击,右手拿起杯子泼向对方,里面的热水洒到了女同事的脸部、头皮和胸部。
女同事被泼后退后了一步,接著再次质问被告,然后又打了对方的左手臂,才离开洗碗区向食阁经理投诉。
同天, 女同事到医院接受治疗,并被确诊全身4.5%烫伤,伤处包括脸部、头皮、胸部和腋下,隔天出院。
今年5月22日的医疗报告显示,女同事的所有伤处留下了疤痕,而这些疤痕有可能是永久性的。
争吵和泼水过程都被电眼拍摄下来,今早在庭上播放。
被告求情时称,母亲前些年过世,一名兄弟在疫情间得冠病走了,一名姐妹也在近期离世,加上妻子患乳癌即将动手术,女儿是特需女,经济拮据,压力很大。
受害者曾女士(74岁)今早受访时说,当时被烫伤后,她入院一个晚上,隔天出院时,医生给了她两周病假。
她透露,自己每天需要用生理盐水清洗伤口,再涂抹两种药膏。
“起初两周,清洗伤口的次数比较频密,甚至四个小时就洗一次,后续才减少。”
由于担心拉扯到伤口,曾女士用毛巾裹住身体。
“那时候真的很痛,晚上只能躺平不动,尽量不要摸到伤口。”
曾女士前后治疗4个月,脸部伤势才完全康复,不过颈项仍容易红肿,胸口还有疤痕。
她表示,本身已原谅被告,但这起事件对她留下阴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