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4日讯)香港警方国安处周一宣布就每人悬红100万港元(59万5700令吉),通缉8名涉嫌触犯《港区国安法》人士,特首李家超周二表示,警方此次行动履行责任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及有效做法,他对此表示完全支持及赞成。
香港电台报导,李家超出席行政会议前表示,危害国家安全是严重罪行,政府执法必严,追捕危害国安罪犯。他强调政府会用尽一切合法手段竭尽所能,无论到天涯海角,当局都终身追捕,追究这些罪犯的法律责任。
李家超又指,对于协助追捕的公众人士,警方会保密处理,即使是被通缉人的亲友亦有资格获得悬红。
他又指出,要终结被通缉生涯,只有一个方法就是自首,自首者可获考虑减刑,否则只会终身被通缉,每日担心被捕,惶恐度日。
天涯海角都会终身追捕
另外,李家超出席行政会议时被问到,被悬红通缉的人士表明不会自首,又指香港政府无权在海外拘捕,是否反映悬红难以发挥作用。
李家超回应,警方高度重视此次通缉8人,发出悬红是拘捕严重罪行疑犯会采用的做法,过去亦有以类似手法,通缉涉及谋杀、械劫等严重罪案的疑犯。
李家超强调,警方与不同地区都有不同警务合作,会按照实际情况采取拘捕行动,相信一定有空间阻止疑犯逃之夭夭。
他又相信有很多奉公守法的市民,会乐意就警方的行动提供消息,警方的做法是要发放讯息予港人和任何试图危害国家安全的人士,当局不会袖手旁观。他表示所有国家的国家安全法律都有域外效力,《港区国安法》亦一样。
被问到警方高调公布通缉行动是否与日前有人向华盛顿当局发信,要求拒绝邀请他出席亚太经合论坛(APEC)领导耐热非正式会议有关。李家超认为,个别人士出于政治原因或政治利益行事,他不会惧怕任何政治压力,会做正确的事,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特首的宪制责任。
李家超提到,危害国家安全份子既然做出有关行为,他们背后的势力力量是甚么,当局都会调查,而这些背后势力可能不会停止,但当局追捕和打击他们的力量亦不会停止。
香港法律在海外都失效
香港《星岛日报》报导,8名涉案人目前分别身处在美国、英国及澳洲。行政会议成员、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即使这些人身处在与香港有《逃犯协议》的国家亦不能移交,因为根据联合国指引,当中提及不可移交具政治背景人士、政治犯等。
汤家骅指,潜逃者在香港无论干犯《港区国安法》,还是贩毒、走私等罪行,香港法律在海外都失效,该8人与一般罪犯一样,只有当他们踏足香港时,才可拘捕检控。
他表示,所有犯罪人士都可以被通缉,虽然警务处国安处通缉有关人士未必能捉拿他们归案,但不等于此次只是象征性行动。被问到若有市民为该8人众筹,会否有法律责任,汤家骅指,一般来说支援或协助他人犯罪,均属犯罪,但需视乎犯罪意图、涉及的实际情况等。
根据香港律政司资料,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及澳洲等国,因《港区国安法》生效,与香港终止《逃犯协议》。
8名遭香港警方国安处通缉的人士当中包括前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许智峯及罗冠聪,以及任建峰、袁弓夷、郭凤仪、蒙兆达和别名为“揽炒巴”刘祖廸。
消息称,8名通缉犯当中,罗冠聪、刘祖廸、蒙兆达身处英国,袁弓夷、郭荣铿、郭凤仪在美国,任建峰及许智峯位处澳洲,通缉8人及悬红的目的主要针对他们在香港的党羽,例如协助教唆他们潜逃、包庇、提供协助或汇款等行为的人士, 令国安处拘捕相关人士时“出师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