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 女经理过去20年签下美容院6万新元(约20万61000令吉)配套,如今仍剩下约500次疗程未用,声称美容院职员豁免她使用期限,岂料日前光顾时,却无法兑换,还被人报警赶她走。美容院负责人却指女顾客无理取闹,作势打人才报警。
事主林美玲(56岁,经理)向《新明日报》申诉,本身是从2004年起光顾位于乌节路的同一家美容院,也签下37次的配套,共花6万6074新元8角5分(约22万6967令吉52仙)。
她称,美容院职员都说配套没使用期限,还可与他人共用,因此当职员推销新配套时,为了支持对方,她仍会签下。
“每次签新配套,职员都会‘划掉’截止日期条款并签名,这些年来,美容院每周六帮我预留两个位,我就带家人一起去。”
林美玲名下最后一次购买的配套,是她弟媳在2021年10月付款898新元8角(约3087令吉38仙)购买,因此目前仍有逾2万新元(约6万8700令吉)、共约500次疗程还未使用。
她透露,上个月美容院突然通知她,所有配套已经逾期。
“我们约了在6月17日见面谈,他们要我买新的配套,最后谈到不欢而散。”
到了6月24日周六那天,她如常上门做疗程,职员却不让她进入还报警,她过后报案并向新加坡消协投诉。
美容院负责人受访说,女顾客上个月突然拿著4张没有截止日期的配套发票,说要来做疗程,态度非常凶。职员为了安抚她,也先给她做疗程。
“但调查后,我们发现店里的发票副本有关期限的条款并没被划掉,因此无法确定她手上被划掉的发票是怎么回事。”
负责人也说,女顾客两次上门大闹,甚至还作势打人,因此才报警处理。
负责人称调查后,发现前经理擅自豁免期限,划掉一年期限条款,但前经理目前被当局调查,因此不方便多说。
林美玲证实,美容院负责人曾向她透露,前经理涉嫌假造文件,美容院已采取法律行动。
“但他们前职员的问题,不关我的事,不该我承担损失。”
另外,她称自己购买的是按摩或美容的附加疗程,并不是全套疗程,也没要求美容院为她做全套疗程。
但美容院负责人说,对方来光顾时曾要求做全套疗程。
“员工想到她是老顾客,就让她先欠著,并提醒她要升级配套。若真要追究下来,补回那些全套疗程的欠款,她还欠我们逾4万元。”
新加坡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案件还在调查中。
新加坡消费者协会会长杨益财表示,从今年1月到6月26日,共接获7起针对美容院的投诉,主要投诉无法使用所购买的配套。
“消费者原先购买配套时,被告知是没截止日期,后来却被通知配套已到期限。”
针对此事,美容院负责人说,美容院具有消协认证,至今没其他顾客或消协来告知有关针对该公司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