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27日讯)中国网络上近日流传四川省“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并配了一张竞拍图片。有记者从景区管理委员会获悉,该交易确实存在,但并发生在几年前。
中国封面新闻报导,“乐山大佛被卖”的消息于周日出现在网络上,称“前几天把乐山大佛给卖了。30年经营权卖了17亿元人民币,佛祖是做梦都没想到啊,他竟然也有被卖掉的一天”。
消息后面是一张标题为“乐山大佛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30年经营权整体转让”的竞拍图片,显示限时竞价结束时间为2021年11月29日下午5时。当前价为17亿995万400元人民币(约11亿令吉),保证金为1500万元人民币(约969万令吉)。
在该消息下面,不少网民留言评论并转发。有网民质疑,“各地城市建设搞得如火如荼,不像差钱的样子喃”,也有网民留言:“这也能卖?”
周一下午,乐山大佛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告诉封面新闻记者,该拍卖发生于数年前,是符合规定的。据称:“根据相关管理条例,该经营权就应该公开出让。”
公开信息显示,该项目挂牌起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6日至11月29日。景区观光游览车和摊点的30年经营权,由乐山大佛实业有限公司获拍。
封面新闻指出,根据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发布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禁止擅自出让或者变相出让世界遗产资源;在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经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审核同意后,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乐山大佛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根据规划要求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对经营活动实行总量和区域控制。
同时,该条例还写明,市中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乐山大佛保护范围内经营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加强审核和监督管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