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一名妇女疑不满在咖啡店看到导盲犬,指鸡饭摊贩把食物拿给狗主后没有洗手,与摊贩起纠纷,事后还到该摊位贴字条提醒“食肆内不能有动物”,摊主无奈之下只好报警处理。
在新加坡大巴窑北第206座咖啡店经营傅记鸡饭的43岁摊摊主麦克今日接受《8视界新闻网》访问时说,他的太太上周五(23日)在摊位为一名带著导盲犬的女视障患者服务,一名妇女见到后,指他的太太未在之后洗手。
“尽管太太告诉对方,她已洗手,但对方仍坚持己见,说没有看到。”
麦克表示,他接著上前向该妇女解释说,那只狗是导盲犬,但对方仍感到不满,说导盲犬也是狗,狗就是狗。
让麦克意想不到的是,该妇女之后将她在网上搜到的新加坡食品局条规印成纸条,并将纸条交给其中一名咖啡店员工。
相关纸条上写明,根据新加坡食品局规定,公众不能带狗到咖啡店。
不过,较早前媒体报导,法律专家指出,其实按照法律,食肆经营者可以允许导盲犬进入食肆。
麦克透露,该妇女昨日(25日)再印了一张字条,并将字条贴在当时无人的摊位,画面也已被闭路电视拍下。
他表示,对于妇女在摊位贴字条的行径,感到相当无奈和不解。他认为,该妇女已经触犯了擅闯私人物业和破坏公物的罪行。他也担心妇女之后会再次擅闯摊位,怕有意外发生,所以已报警处理。
新加坡警方证实已接获报案,调查正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