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27日讯)澳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变协调中心(下称应变协调中心)周三宣布,参考国家及世界各地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和其他呼吸道传染病的指引,由本月28日(周五)起调整预防呼吸道传染的佩戴口罩指引,允许户外无需佩戴口罩。
据《澳门力报》报导,澳门当局将需否戴口罩情况分为“应佩戴口罩”、“建议佩戴口罩”及“可不佩戴口罩”3类。
其中,如出现发烧、肌肉痛、喉咙痛、咳嗽、流鼻水等类似流感状;新冠快速或或核酸阳性时;工作场所、托儿所及非高等教育机构爆发呼吸道感染时;进入医疗机构(住院病人除外)、长者和康复院舍(院友除外)及当局根据传染病疫情作出要求等情况下,都应戴口罩。
其次,公共交通工具的司机及乘客;未接种新冠或流感疫苗人士、长者、长期病患者和孕妇到人多挤迫的地方;参与大型聚集活动或会议;等情况下,则由场所或交通工具的负责人参考当时疫情、空间内空气流通情况、人员数量和密度、活动性质和持续时间等,决定是否要求进入者佩戴口罩,若有关机构没有作出要求,可因应个人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戴口罩。
吁储备两周口罩使用量
至于所有室外地方、戴口罩可能导致呼吸困难时、3岁或以下人士;饮食、接受相关医疗程序或面部护理等情况下,市民可不需佩载口罩。
中心强调,若疫情出现变化,当局将会按实际情况调整佩戴口罩要求;提醒市民日常外出时应备有口罩;家中亦须储备至少两周用量的口罩,新冠及其他呼吸道传染病流行高峰期戴口罩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