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讯)台湾前总统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听从母亲吴淑珍洗钱,遭台湾最高法院周三驳回上诉,判处坐牢一年,罚款150万新台币(21万7500令吉)。陈致中的妻子也被判处坐牢10个月,罚款100万新台币(约14万5000令吉),缓刑4年。
台湾《联合报》报导,吴淑珍担心龙潭购地弊案、南港展览馆案犯罪所得遭发现,指示陈致中和黄睿靓以代号或纸上控股公司名义开设海外户头,让吴淑珍哥哥吴景茂将两案犯罪所得转入洗钱。
因海外户头钜额资金频繁流动,引起开曼群岛金融情报中心注意,且陈致中和黄睿靓无法有合理说明,经通报后,瑞士联邦检察署认定有洗钱嫌疑,2008年1月9日查扣和冻结2个纸上信托公司的户头资产,共计2242万馀美元(约1亿令吉),并向台湾检察机关申请司法协助,才因此揭发案情。
更二审认为,陈致中、黄睿靓虽然在审理时否认犯行,但吴淑珍龙潭购地案收贿罪、南港展览馆案图利罪已被判刑确定,陈致中和黄睿靓也曾坦承犯行,而陈水扁和吴淑珍夫妇涉犯贪污罪嫌遭诉时,经媒体接连以重大消息大肆报导,两人理当知悉,却在敏感时刻向银行人员谎称资金是黄睿靓父亲赠与,撇清与陈水扁和吴淑珍有关,认定两人知道资金来源是重大犯罪所得,依洗钱罪分别判陈致中坐牢一年,黄睿靓缓刑。
扁妻有罪部分发回更审
至于吴淑珍就南港展览馆案犯罪所得犯洗钱罪部分,更二审认为吴淑珍没有正当理由就不到庭,为一造辩论依洗钱罪判刑2年;最高法院周三认为,根据高雄长庚医院去年3月22日诊断证明书记载吴淑珍的病情,及更二审审理期间新冠肺炎疫情的变化,吴淑珍是否因疾病而不能到庭,此部分有疑虑。
最高法院指出,更二审未审酌吴淑珍病况特殊,并查明厘清有无正当理由,就迳行一造辩论判决,所践行的诉讼程序可议,且有判决理由不备、调查职责未尽的违法,撤销吴淑珍有罪判决,发回更审。
陈致中:会勇敢走下去
对于即将坐牢,陈致中发表声明称,“生有晴天也有暴风,打断手骨颠倒勇”,无论路再怎么辛苦、再多的磨难,都会勇敢走下去。
具有的议员身分的陈致中将被解职,而且这已经是第2次。他表示很难过无法完成乡亲托付,也感谢大家关心,并称会永远跟基层乡亲朋友站在一起,为高雄打拼、为台湾奋战。
高雄市议会说明,行政院将依法解除陈致中的议员职权,而判决未宣告“褫夺公权”,其解职后所遗缺额,没有递补问题,不会举行补选。
44岁的陈致中已经担任3届议员,2010年高雄县市合并后当选第一届议员,2011年因伪证案判囚3个月,第一次被解除高雄市议员职务,同年宣布参选前镇小港区立委,最后落败。2018年再度参选高雄市议员高票当选,参选期间,陈水扁卖力助选。去年,陈致中再度以最高票顺利连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