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日讯) 根据新加坡人力部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生效的新投保、续保或投保范围扩大的医疗保险保单,每年的索偿顶限须从目前的1万5000新元(约5万100令吉)提高到6万新元(约20万400令吉)。
这也意味,新加坡雇主从今年7月1日起,须为工作准证员工、S准证员工和外籍帮佣投保有6万新元索偿额的医疗保险。
新加坡人力部周五发文告说,将分两个阶段优化雇主为工作准证员工(包括外籍帮佣)和S准证员工投保的医疗保险。这项政策改变将能更好地保护雇主。
文告指出,有许多保险公司有意推出经优化的医疗保险产品,这将使到市场更具竞争力,雇主也会有更多选择。
根据统计,有超过5%的客工医疗费账单高于目前保单的1万5000新元投保额,多出来的费用必须由雇主自行买单,因而可能承受经济压力。随著医疗费用持续攀升,雇主须要承担的费用也会跟著增加。
有鉴于此,该部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生效的新投保、续保或投保范围扩大的医疗保险保单,每年的索偿顶限须从目前的1万5000新元提高到6万新元,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每年为每份保单总共支出不超过6万新元。
客工首1万5000新元的医疗费依旧将由保险公司支付,之后的费用由雇主支付其中25%,剩馀75%由保险公司承担。
第二阶段的医疗保险优化工作是针对2025年7月1日起生效的新投保、续保或投保范围扩大的医疗保险保单,共有三项。首先,该部要求各家保险公司把不受保的项目标准化,让雇主更清楚了解哪些医疗开销可以受保。
根据该部文告,保险公司能不保的项目分三大类。第一类为非必要的选择性医疗项目,像整形外科手术、牙科治疗(除非因意外受伤)、疫苗注射,以及不孕不育症的治疗等。
第二类不受保的医疗项目是员工自身行为导致的治疗,像是员工从事不法行为或自愿参与危险运动而受伤,及同怀孕相关的医疗项目(包括剖腹生产或堕胎)等。
第三类是其他项目,例如在海外接受治疗、购买医疗器材、中医和替代医疗法治疗等。员工受聘于同一雇主的首12个月内,接受同本身既有病症相关的治疗,也列为第三类不受保项目。
该部也要求各家保险公司推行以年龄区分的保费,分为50岁及以下,和超过50岁两组。另外,索偿一旦成功,保险公司必须直接付款给医院。
新加坡人力部高级政务部长许宝琨医生去年在新加坡国会拨款委员会辩论人力部开支预算时宣布,将优化工作准证员工和S准证员工投保的医疗保险。
该部在制定政策的实施计划时,考虑了雇主组织、保险公司和业界合作伙伴提供的反馈,因此决定采纳逐步实施的做法,分散政策改变对成本带来的影响,也让雇主和保险公司有时间适应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