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22日讯)韩国检方周三对涉贪腐案的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党魁李在明,提起公诉。韩国国会上个月27日就关于同意拘留李在明的议案进行表决,最终议案因赞成票未达通过条件而遭否决。
韩联社报导,这是韩国检方从2021年9月开始正式办案以来,时隔1年6个月认定李在明犯有渎职和受贿罪。
首尔中央地方检察厅反腐败调查1部和3部,周三以犯有《特定经济犯罪加重处罚法》规定的渎职罪和受贿罪,以及违反《公职人员利益关系回避法》、《防止腐败法》、《关于管制隐瞒犯罪所得的法律》的罪名,对李在明进行不捕直诉。
根据检方介绍,李在明涉嫌在城南市长任内(2010年至2018年),作为京畿道慰礼新城、大庄洞新城项目的最高决策者,批准了有利于民营企业的项目盈利模式,给城南市开发公社造成4895亿韩圜(约16亿6920万令吉)的巨额损失。
李在明还涉嫌通过亲信,向民营企业透露城南市和开发公社的内部机密,使之获取7886亿韩圜(约26亿8912万令吉)的高额利益。
此外,检方还指控李在明于2013年11月,在慰礼新城开发项目中向民企提供内部信息,不当获取211亿韩圜(约7195万令吉)。
就城南足球俱乐部(城南FC)赞助案,检方指控李在明于2014年10月到2016年9月期间,收取4家民营企业提供的赞助133亿5000万韩圜(约4552万令吉)作为代价,为其提供了建筑许可或土地用途变更等便利。
这是韩国现任总统尹锡悦的政府成立以来,检方第2次起诉李在明。去年9月,检方以涉嫌在总统选举过程中发布虚假信息为由起诉李在明。检方指,李在明在选举过程中谎称不认识地产弊案涉案人、已故城南市开发公社第一开发处处长金文基(音译),此案正在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