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60岁老翁在儿子渐渐长大后,才发现他并非自己和前妻亲生,气得将医院告上法院。法院认为医院确实存在医疗疏失,但无法直接证明医院是始作俑者,事件调查正在进行中。而生殖中心主任竟劝导他要豁达,“没必要计较”。
澎湃新闻报导,事源于2011年,来自安徽合肥、当时50岁的陈先生(化名)和前妻王女士(化名)因婚后未育,于是到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生殖中心通过试管婴儿手术,用双方的精子、卵子培育胚胎产下一子。
由于三代单传,陈男过了50岁算是老来得子,因此整个家族都把儿子当成宝。2018年,他与妻子离婚,由于无法给孩子完整家庭而感到愧疚,他对儿子更好。
惟渐渐地,陈男发现长大的儿子长相跟自己完全不像,因此2020年3月偷偷进行亲子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儿子并非自己和前妻所亲生,意即儿子的亲生父母身份是未知,令他大感诧异。
他认为,不是亲生只有两种可能,移植错误或分娩后抱错,遂提告生殖中心和安徽省妇幼保健院。保健院却认为该院不存在医疗疏失问题,称院方严格履行生产环节的规范流程。
院方指出,当日王女士分娩只有两台手术,另一位孕妇分娩时,王女士母子已回到病房,家属全程陪同,且婴儿住院期间所有检查、沐浴、疫苗接种等都在王女士身旁完成。
法院一审认为,安徽省妇幼保健院未见程序性缺陷,排除了孩子生产过程中抱错的可能。
而司法科学证据中心的鉴定报告显示,2011年6月,王女士在生殖中心接受冻融胚胎移植,但解冻记录中仅记载解冻管数2管,未有记载提取过程、位置、剩馀冻存管数、观察时间、解冻胚胎评分等。
报告指出,生殖中心在胚胎冻存及提取过程中,无法保证每组胚胎编号的唯一指向性,也无法体现解冻提取过程中准确溯源和核对,存在医疗过错。生殖中心的诊疗、护理行为存在过错,与“不是亲生”之间具有高度盖然性(即极大可能性)。
法院认为,按照报告,可以高度盖然性的推定生殖中心的医疗过错行为与“不是亲生”存在因果关系。2022年11月7日,法院一审判决,生殖医学中心需赔偿夫妻俩共64万馀元人民币。
但夫妻俩不在乎赔偿,更希望查清楚两人的胚胎去向,以及孩子的亲生父母,以便孩子遭遇突发疾病需要血缘亲属骨髓移植时,可以第一时间联系到人。
2月17日,陈男到生殖中心寻求答案,中心主任魏兆莲却宽慰他称,“没必要计较。人生就这几十年,到最后就都豁达了。我倒希望法院多判赔给你,即便不是我们的错,只要法院判,我们都会认的。你看法院也不敢下定论说是我们的错”。
她又称,很多家庭都收养孩子,“人家都很开心的。要是我有这样一个孩子养这么大了,我会很高兴的”。但对于孩子亲生父母在哪,夫妻俩是否仍留有胚胎等问题,她仅用“不好找”、“找了很久,没有找到”回应。
事件曝光后,网民回应“是不是意味错的不止这一个?”、“这也太离谱了”、“自己的失职毁了别人的一辈子”、“医院太不负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