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起司法案件成为焦点,一名男子在担任新媒体营运总监期间,月薪高达3万元人民币(约1万9087马币),但却被公司发现谎报学历而解雇他。男子不服之下提出司法诉讼,认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法》,惟诉求仍遭法院驳回。
《网易新闻》报导,这名张姓男子来自江苏南京,他于2020年在南京某公司应征,自称“在南京大学某专业学习,学历本科,非全日制”,之后他顺利入职并担任新媒体运营总监,转正后可领到薪资3万元人民币(约1万9087马币)。
惟张男在试用期时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他将公司诉至法院。
原来公司数次催讨他交上毕业证书等相关文件时,张男一直没有拿出来,最后公司认为他虚构学历,所以将他解聘。
张男表示,自己自学了相关课程,因工作家庭原因未取得学历证书,且自己能力与岗位匹配,公司以虚假学历为由解除合同属于违法。
他认为,自己工作上表现没有问题,甚至还超额完成公司要求,因此公司解雇理由并非是学历,而只是不想支付薪水,所以才解雇他。
最后,他主张公司“不看能力,只看学历”,将公司告上法院。
但在审理期间,法院发现,其实张男在应聘职务的当下,公司并没有主动索讨他的学位证明,是一直到他入职后,公司才索要学历证明,单是这行为就可认为“公司并没有只重视学历”,而认定公司解聘理由是因为他的诚信问题。
法院一审认为,张男提供学历前后不一致,违反双方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驳回他的诉求。
张男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对此,不少网民纷纷表示,虽然说有学历不一定等于有能力,但是一开始就想著蒙混过关,公司有言在先,解雇也无可厚非,自己先作假就不能怪公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