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1日讯)一辆汽车突然切入巴士车道,巴士紧急刹车,车上一名六旬男子摔倒,送院8天后不治。验尸官裁定,这是一起不幸的意外,不涉及犯罪行为,行车记录器也显示,巴士车速符合规定。
虽然调查员表示,没有证据显示巴士司机刻意加速防止车子切入车道,验尸官纳霍达昨日发表研讯结论时指出,尽管汽车司机在切换车道前已打了信号灯示意左转,但如果他能提早行动,而不是在接近左边路口时才切换车道,巴士司机相信会有较充裕的时间放缓车速。
验尸官指出,老翁8天后因缺血性心脏病、多重器官衰竭以及头部受创而死。
这起交通意外发生在去年9月8日上午约11时35分,地点是桥北路与连城街交界处附近。不幸丧命是佘国端(68岁)。
庭上揭露,死者事发当天上午到文庆路上段洗肾后,搭乘新捷运175号巴士回家,没想到巴士中途一个紧急刹车,导致他失衡向前扑倒。他过后紧急送院抢救,无奈8天之后,也就是9月16日,清晨上7时许宣告不治。
根据尸检报告,佘国端的死因是缺血性心脏病、多个器官衰竭和头部创伤,身上也有多处骨折。
根据巴士的闭路电视画面,死者事发时坐在左前方的单人座位上,他原本准备在连城街的巴士站下车。
根据画面,死者按铃后,身子稍微往外挪到座位边,一只手则握著扶手。这时,右边一辆汽车突然切入巴士车道,迫使巴士车长紧急刹车,死者失去重心被抛向前。
除了佘国端外,另一名坐在后方的乘客也在巴士刹车时向前扑。庭上没揭露这名乘客是否受伤。
调查显示,汽车司机原本在桥北路第三条车道行驶,由于他要把车停在连城街,提前打了信号灯,并在车子靠近连城街的路口时,才驶进第四条车道要进行左转。
汽车当时与巴士只有1.5辆车的距离,巴士司机为了闪避汽车而紧急刹车。汽车司机从侧镜发现后方巴士靠的很近,于是赶紧驶回第三条车道,避免了车祸。
庭上揭露,事发路段的时速限制是每小时50公里,没有证据显示汽车和巴士超速。汽车司机事后在疏忽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下被捕。
死者的两名儿子和一名女儿出庭聆讯时,要求查阅巴士内的闭路电视画面。
女儿佘万琳(31岁)受访时说,尽管她和二哥事发后看过录像,但他们没有看得很仔细,大哥则根本没看过。
她说,家人目前还不确定是否会对巴士司机或汽车司机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也不清楚汽车司机是否会被控上庭。
佘万琳感慨地说,6月底是父亲的生日,根据华人传统,人只能在往生后的第一年庆生,家人因此在他最后一个生日准备了蛋糕,往后也只能在他的忌日祭拜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