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女子控告前情夫医生疏忽一案,承审法官指起诉人说辞反复,在关键问题上甚至出现8个不同版本,今日判她败诉。
《新明日报》报道,起诉人张思云(44岁)与答辩人陈恒宁曾有过外遇,如今已分手。陈恒宁原本在新加坡中央医院担任精神科医学高级顾问医生。
起诉人表示,她与陈恒宁交往期间,对方开了镇静剂给她应付焦虑问题,却没将她登记在医院记录里,因此入禀高庭起诉陈恒宁疏忽。
案经8天审讯后,法官今日上午发表裁决。
法官认为,起诉人说辞反复,在关键问题上甚至出现8个不同版本的说法,最后才称陈恒宁自2017年5月起,共给了她280颗镇定剂。不过,两人之间超过一年的短讯内容,都无法证明起诉人的立场。
相比之下,法官认为,陈恒宁在2018年5月初只给起诉人14颗镇定剂的说辞,与呈堂的证据较一致。
法官接受陈恒宁只给了14颗镇定剂的说法,专家证人也表示这样的药剂不足以导致起诉人上瘾,加上后者无法证明出现了副作用,最后判她败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