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日讯)一名司机声称,因称阳光刺眼,开车时没看到老汉过马路,撞上对方,老汉头部血流不止,伤重不治,肇祸司机被判入狱4个月,以及吊销驾照8年。
这起致命车祸发生在2021年6月28日,上午11时许。肇祸司机黄耀强(50岁)承认抵触一项交通法令,指他没有谨慎驾驶导致他人身亡。
案情显示,事发当天,被告跟同事外出吃午餐,从地下停车场开出来,停在出口处时,一名69岁老汉从车前方走过,再跨过卓源东路的两条车道。当老汉走到两条车道的中央时,被告正好转入卓源东路。
老汉转头发现轿车,用手挡在后背,试图减轻撞击力,结果臀部被撞,跌在地上。
被告往前行驶几秒后才停下,被告和同事发现撞人后,立即下车查看,老汉当时神志清醒,但头部流血。
老汉事后被送往新加坡国立大学医院,脑部严重受创和出血,动手术也回魂乏术,当晚在加护病房过世。
主控官在庭上播放被告车辆的行车记录器,画面显示,被告右转后撞倒老汉,指老汉至少出现了8秒钟,被告却没有留意。
被告代表律师说,画面显示右边是太阳所在位置,因此刺眼,加上被告转入的车道是双向的交通,需要兼顾左右边,才没发现老汉。
代表律师表示,被告事后感到万分懊悔,至今也无法理解为何会出车祸。
“他想要去探访死者家属,但碍于案件,暂时没去联系对方。”
律师也指,被告有两名年幼的孩子,目前由母亲照料,但双亲年事已高,若入狱时间过长,会对家庭造成不必要的痛苦,恳求法官轻判。
法官指被告粗心大意,才导致车祸,判被告入狱4个月,以及吊销驾照8年。(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