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1日讯)香港特首林郑月娥周二表示,只要满足《基本法》第45条的要求,香港仍然可以实施特首普选的目标。
台湾中央社报导,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周一在北京接见香港候任特首李家超时,提及要长期坚持香港的新选举制度,林郑月娥周二早对此表示认同。
她回复记者有关提问时,指习近平一语中的,说法清晰,认为有需要继续坚持新选举制度。
她表示,香港回归后经历很多挑战,或多或少都是因为香港的选举制度未臻完善,选举制度无法确保“爱国者治港”,于是有些“不爱国者”甚至是勾结外国、外部势力的人,通过选举进入政治体制,从而做一些破坏行动。
她质问,有甚么理由一个地方议会议员在宣誓效忠香港特区及拥护《基本法》之后,却邀请外国政府制裁香港,且不单是制裁官员,而是制裁这个地方,令700万港人受影响。
她表示,所以,完善选举制度要坚持下去。
但林郑月娥提到,《基本法》第45条仍在,只要满足当中要求,香港仍然可以实施特首普选的目标。
《基本法》第45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特首)在当地通过选举或协商产生,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和循序渐进的原则而规定,最终达至由一个有广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员会按民主程式提名后普选产生的目标。
在“反送中”运动之后,中国全国人大会议通过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决定,改变了选举委员会、特首和立法会的选举方式,以落实“爱国者治港”原则,其后港府立法实施。
新的选举制度订定“爱国者”标准,比如真心维护中国国家主权及维护国家和香港制度等,在这些标准的规范下,泛民主派人士大都被排除在选举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