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布尔8日讯)阿富汗媒体最近报导,塔利班政府颁布新命令,强制女性戴上头巾,否则家人将遭到连带处分。
中央社报导,阿富汗广电媒体“黎明新闻”(Tolo News)周六引述“扬善防恶部”发布的声明,戴头巾是穆斯林女子的义务,最好是穿全身式的罩袍,且不应太薄及紧身。
这份声明同时要求阿富汗女性在非必要的情况下,不要出门。
根据“黎明新闻”的报导,若违反头巾令,相关当局将找到女子的住址,派人向她的监护人劝说及警告。若是再犯,监护人将被传唤。至于屡劝不听者,监护人将被拘禁3天,甚至被送进法院受进一步的惩处。
监护人可以是父亲、兄长或丈夫。
除此之外,男性公务员若有女性家人不戴头巾,将被停职。
“黎明新闻”说,塔利班最高领袖阿洪扎达已批准这道命令,媒体和各清真寺将协助宣导头巾令,如市场等公共场所也应挂上宣导布条。
报导未提及女性本身若未穿戴头巾,将受到何种处分。
4月中旬,阿富汗教育部也曾发布通告,要求学校里的男性师生不要系领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