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新加坡陆路交通管理局调整外国车辆入境准证(VEP)措施,从7月起,不获准在新加坡使用外国注册车辆,在新加坡居住的马来西亚公民首当其冲,根据该局网站提供的资讯,必须符合相关要求,才能驾马来西亚注册的车辆进出新加坡。
根据新加坡陆交局网站,若符合以下要求,民众才能驾马来西亚注册的车辆进出新加坡,这包括外国车辆须拥有有效路税、车险(包括第三方保险)、自动通行卡和陆交局审批电邮。
外国车辆通过陆路关卡出入境新加坡时,需使用自动通行卡记录到访并支付出入境的费用。必须拥有有效的外国车辆入境准证。
外国车辆入境准证的有效期为14天,从车辆入境新加坡当天开始计算,之后在外国车辆入境准证更新期间付款。需要更新外国车辆入境准证,以延长车辆在新加坡逗留的时间。
若使用须缴付公路电子收费(ERP)的路段,必须缴付该费用,也必须缴付车辆所有未缴付的罚款。
新加坡陆交局表示,那些没有居住在新加坡,但持有新加坡人力部发出的证件持有者,若符合以下条件,可以在新加坡驾驶外国车辆,这包括驾驶者不是居住在新加坡,必须是外国注册车辆的车主,持有效车险(包括第三方保险)、路税、自动通行卡,在兀兰或大士关卡认证且支付所需的收费。外国注册车辆每日需在新加坡境外逗留至少6小时或以上。
该局提醒,那些不在新加坡居住的工作证持有者,则需确保他们的外国注册车辆,每天需在境外逗留至少6小时或以上。
新加坡陆交局是昨日发表文告宣布,跨境出行防疫限制期间,为方便工作证持有人在新加坡工作,当局允许他们在新加坡使用外国注册车辆,这项豁免条例原定上月30日到期,但当局决定再延长两个月,直到今年6月30日为止。
上述新措施实行后,除了新加坡公民和永久居民,也包括居住在新加坡,持长期探访准证或家属准证持有者、学生准证持有者、培训就业准证或工作假期准证持有者、工作证件持有者,皆不能在新加地拥有或使用外国注册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