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大生回东部亲戚家借住时,半夜见叔叔婶婶一起洗澡,竟然好奇拿手机偷拍2人共浴,后来又在大学内尾随女大生,在图书馆厕所窃录她如厕,因对方惊觉异状通知教官才曝光。警方查扣男子手机发现他叔婶洗澡、女子如厕画面,法院依2个妨害秘密罪判他5月徒刑,可上诉。
根据台湾《联合报》,19岁男大生今年2月住在东部的亲戚家时,因为好奇竟然趁著叔叔、婶婶半夜一起洗澡时,偷偷靠近浴室并用手机越过隔墙,以从上往下方式偷拍并窃录到叔婶共浴,并将影像留存在手机里面。
时隔一周,他又跑到台中某大学内,尾随一名外型亮眼的女大生在后,又见她进入图书馆女厕时再度起了偷拍念头,并故技重施持手机从上往下拍,但对方如厕到一半警觉,一回头惊见头上有1支手机镜头还朝著她。
女大生赶紧拉上裤子冲出厕所,但因男子急忙落跑,女子向学校教官反应并报案,警方调阅监视器掌握男大生的身分,持法院核发的搜索票到男子住处逮人,当场也在手机内发现女大生上厕所的画面。
但因内容还有一对男女共浴,一问之下男大生才坦承是他的叔叔婶婶,对方经警方通知才讶异得知遭侄子偷拍,也坚持要对他提告。
检方讯时,男大生坦承不讳,并有扣案画面、监视器及被害人指证等。检方侦结依妨害秘密罪嫌将他向法院声请简易判决处刑;法院审酌,男大生为满足私欲,拿手机偷拍亲戚洗澡、女大生上厕所,侵害被害人隐私,本身也欠缺尊重他人隐私观念,更造成对方精神上恐惧及痛苦。
但法院也考量他犯罪动机、手段及犯后坦承的态度等,依2个无故窃录他人非公开活动及身体隐私部位罪,各判他有期徒刑3月,应执行5月,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