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6日讯)中国陕西省西安市一所医院发生孕妇因新冠病毒检测问题无法入院,最终导致流产的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经调查,当局认定是一宗责任事故,医院总经理、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停职免职。
综合媒体报导,西安一名孕妇的家属在本周二发帖称:“小姨在2022年1月1日晚上7点多说肚子疼,就打了120(急救电话号码),可是120一直占线。实在没有办法了,才打了110(公安报警电话)被送去西安高新医院。经过这些,送到时已经晚上8点多了,结果在门口不让进去,一直耽误到10点多,说核酸(检测)超过了4个小时。我小姨就坐在门口缓了一会,因为耽误了这么久,导致了大出血。”
“我看见我姨夫发过来的视频,我小姨很艰难的用双手支撑著身体那样在椅子上坐(著),血顺著椅子和裤子流下来,地上全是血。也是因为大出血医院看实在不行了,才接诊的,送进去了手术室,结果8个月的孩子就因为治疗不及时,导致流产了。8个月大的孩子,就因为时间耽误胎死腹中没有了心跳……”
根据都市快报-橙柿互动客户端了解,该孕妇因为居家隔离,核酸检测由社区组织做过。上一次核酸是12月30日下午6时左右做的,有效期截止1月1日下午6时左右。第2次核酸检测是1月1日下午做的,结果没有出来,但因身体状况紧急,就赶往医院。
事件引起社会关注,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全国妇女联合会等多个部门也介入事件进行调查。
政府下令不得影响患者就诊
而中新社周四从西安官方获悉,经陕西省、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调查,认定该事件是一宗责任事故。而西安高新医院的总经理范郁会被停职,门诊部、医务部相关责任人被免职。
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责成西安高新医院主动与患者沟通,做好患者术后康复治疗、安抚补偿等工作;责成医院向社会公开道歉,反思和梳理工作流程中存在的隐患,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优化就诊流程。
另外,西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对省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急救工作要求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的西安市急救中心党总支副书记、主任李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落实省市关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人群救治工作要求不到位的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刘顺智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周三的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西安市副市长徐明非就表示,任何医院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影响患者就诊。对于急危重症、血液透析、肿瘤放化疗等患者和孕产妇,开通服务电话、绿色通道,提供诊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