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名男子透过交友软体结识女网友,因女方表示心情不佳,便提议至北区租屋处聊天,也可逗弄所饲养宠物猫,未料,女网友赴了约,认识不到2小时即遭性侵,男子辩称,使用该软体就是用来约炮,在网路上大家都清楚知道这件事情,但这说法不为法官所接受,认他犯强制性交罪,处3年4月徒刑。
根据台湾联合新闻网的报导,检警调查,来自台南市的余姓男子,去年8月14日凌晨4时40分,骑乘摩哆至女方告知地点等候,将她载至自己北区租屋处,之后见女方躺在床上,他亲吻女方嘴巴,经制止后仍抚摸其胸部并欲脱其上衣,女方表示“不要”,继而将女方头部压下欲为自己口交仍遭拒绝。
余男终于受不了,即强行将女方短裤及内裤褪至大腿处,以身体优势压住曲膝女方,强制性交一 次。女方翌日上午5时即报警,经警循线查获。
据报导,余男矢口否认强制性交,他辩称,亲吻嘴巴、抚摸胸部,女方都有说不要,但都是很娇羞式的不要,女方虽然没有明示同和他性交,但在他的认知里,女方就是要来约炮的。
余男说,女方当时有问可不可以来他的床上休息,他以为女方要睡觉,还把自己的手臂当做女方的枕头,因为这些行为,让他觉得“我们就像情侣一样”,所以才会跟她发生性关系。
报道中,余男表示,用这个软体跟女方认识,就是用来约炮,交友是其次,如果要纯聊天交友的话,就不会使用这个软体,“在网路上大家都清楚知道这件事情”。
女方表示,余男开始动手摸她胸部,她极力的反抗,也有跟对方说不要,也有问对方为什么要对她这样子,对方就回答她说“不吃白不吃”;对方开始脱自己的外裤跟内裤,想要她帮他口交,她也是一直抵抗,所以没有口交得逞,然后他就开始脱她的外裤和内裤,然后对她硬上,就被他性侵得逞了。
报道称,经采撷后,女方的内裤及下体均验出余男的DNA,女方不堪遭性侵,也就医心理谘商,发现女方会有刻意想避开与性侵害事件相关之新闻资讯及刻意不想忆起性侵害事件等回避反应外,也出现对陌生男性或和对方类似特征者变得敏感、害怕和男性搭同班电梯,以及难以入睡等过度警觉反应。
合议庭审酌,余男为满足一己私欲,全然无视女方性自主权,违反其意愿对女方强制性交,且衡量余男犯罪情节、对女方以身体压制手段、犯后在侦查及审理时否认犯行,从未向女方道歉,更不断以女方使用交友软体、深夜与其共处一室,就是前来约炮等语丑化女方,态度不佳。认他犯强制性交罪,处3年4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