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 38岁马来西亚籍男子多次在地铁内当著女乘客面前自慰,今日在猥亵罪名下被定罪,判罚2000新元(约6000令吉)及监禁3个月。
38岁的被告李信喜(译音),先被控于今年4月12日晚上,在乘搭一列从新加坡地铁环线往港湾地铁站的地铁内(靠近地铁入口处),当著一名女乘客面前把手伸入裤裆内自慰,直到该女乘客从实龙岗地铁站下车时,才停止猥亵举动。
随后,被告又再次在同一列地铁内,当著另一名女乘客面前自慰,并使用背包遮挡他的自慰行为,以防止被人发现。
该名女乘客稍后离开该节车厢后,被告的行为被地铁车厢内的另一名男子发现,阻止被告的猥亵举动,并要求被告在下一个地铁站下车,被告一开始拒绝,但最终还是答应下车,随后地铁站人员报警,指一名男子造成公众滋扰。
今年8月21日,下午1时许,被告乘搭另一列沿新加坡地铁南北线前往兀兰的地铁时,在从宏茂桥站开往杨厝港站之间,在地铁内看到一名女乘客时,在该名女乘客面前自慰,并用背包遮挡其行为。
乘坐在女乘客对面的一名妇女发现被告的行为后,不得不把身子转开,以防止同行的8岁侄女看到被告的猥亵行为。被告在卡迪地铁站下车后,妇女就向地铁工作人员投报。
基于被告之前的猥亵举动还未被定罪,主控官建议法庭判处被告罚款2000新元。
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他向法官求情时表示,本身已失业2个月,目前身无分文,要求法官轻判。
法官判被告罚款2000新元,加上其他猥亵案件,被告或将面对3个月监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