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一名新加坡男子在面子书设假账号,一人分饰两角,包括假扮成有驱魔能力的灵媒,诱骗3名台湾女童拍裸照或裸体录像,声称为女童驱魔作法,结果遭警按IP地址上门逮捕,遭判监5个月。
被告是34岁的李伟明(译音),面对4项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以及影片法令的控状。
据案情显示,被告在面子书分别设立一小女孩以及一老妇的假账号。被告利用“小女孩”的账号,在面簿认识无知的未成年少女,在取得对方信任后,将她们介绍给也由他假扮的“老妇”。
“老妇”向受害者自称是有驱魔能力的灵媒,诱骗受害者拍裸照或裸体录像给他,为她们驱魔作法。若受害者不肯寄裸照或录像给被告,被告便会转以“小女孩”的份,向受害者施压,恐吓会伤害她们。
3名台湾女童因此受骗,她们的年龄介于11岁至12岁。她们应被告要求,将裸体单脚跳、360度旋转、私密部位、冲凉或更衣的照片或影片传给被告。
被告谎称照片和影片是用来驱魔,事后便会删掉,但受害者后来自觉上当和被利用,最后在当地报警。
台湾警方在调查案件时,追查到干案者的IP地址来自新加坡。
新加坡警察部队在2019年6月4日接获情报后,同年10月24日在被告位于惹兰裕廊克基一带的住家将他逮捕归案。
警方起获一台膝上型电脑、5个外置硬盘、一个随身碟(thumb drive),发现内存有1903支猥亵影片,当中至少有11支影片,涉及受害的台湾女童。
被告在接受调查时透露,他会观看女童的裸照和影片来满足性欲。
被告律师代表求情,指被告愿意认罪而且配合警方调查,加上他是初犯,患有恋童癖,裸照及影片仅供自己使用,没有对外贩卖,因此希望法官判被告坐牢8周。
控方在陈词时则表示,被告利用网络犯罪,恐吓无知女童,他虽患有娈童癖,但病情并不影响他的自制及分辨对错的能力,求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6个月。
法官昨日下判时,考虑到被告预谋干案,加上猥亵片数量大,最后判被告坐牢5个月,并准许他在本月16日才开始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