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前女友提出分手后,“恐怖男友”无法接受事实,两年来以各种方式骚扰她,包括一天内拨打100通匿名电话、在她工作场所外徘徊,威胁散播她的裸照,最终被判坐牢10个月。
今年39岁的男子承认三项刑事恐吓、盯梢以及触犯滥用电脑法令的罪名,另外三项罪名交由法官考虑后,为了保护受害者,法官谕令媒体不得公开男子的身份。
根据案情,被告在2010年开始和女友交往,两人是同事,但没有公开恋情。女友在2015年提出分手,但是被告不肯,要求她再“陪”他360个小时,否则就会将两人的地下恋情公开。
前女友只好妥协,但是被告在接下来的两年,不但装作两人并没分手,还不断要求她报备行踪。每当前女友要断绝关系,他却称她还没陪满他360小时。
2017年12月,前女友下定决心不再搭理被告。但是,被告不肯放弃,开始进行骚扰,两年来用匿名电话打给她超过500次,其中一天还打了100通电话。
2019年6月11日,被告在前女友的工作场所外埋伏,准备在她下班后进行跟踪。前女友发现后,吓得躲在办公室不敢出门,直到报警后,警员在隔天凌晨1时将她护送到德士站离开。
除此之外,被告盗用前女友的面子书账号,将她客户的资料上传,害她被上司调查。
被告也曾经威胁前女友,要将她的裸照发给她的亲朋好友,逼她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