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2日讯)中国《海上交通安全法》周三(1日)上路,要求核动力船舶等5类外国船舰进入领海向中方报告。美国国务院表示,各国应遵循全球通用规则,美方会“持续对抗中国非法过度海权主张”。
台湾中央社报导,中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4月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的修法,新规周三(1日)上路,要求潜水器、核动力船舶等5类外国船舰进入领海应向中方报告。
由于目前只有美国、法国拥有核子动力航空母舰,分析认为相关条文是指向这些国家的军舰;学者也认为中国是藉新规表态美国等军舰不属“无害通过”。
对此,美国国务院发言人普赖斯同日回应称,各国应遵循全球通用规则,美方会持续对抗中国的过度海权主张。
普赖斯强调,必须维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秩序,不论大国或小国,在领海权上都应遵循全球通用规则,美方曾与区域盟友伙伴讨论有关议题,亦是美国与中方讨论对话的主要部分,会持续联合盟友,“对抗中国非法过度海权主张”。
指侵犯到航行和贸易自由
香港《南华早报》报导,美国国防部发言人萨波就中国实施新修订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回应时说:“美国仍坚持,任何沿海国家的法律或法规,都不能侵犯所有国家在国际法下享有的航行和飞越权利。”
萨波也说:“包括在南海在内的非法和广泛的海洋声索,对航行和飞越自由、自由贸易和合法商业不受阻碍等海洋自由,以及南海和其他沿海国家的权益和利益构成严重威胁。”
《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5类外国海上工具,包括核动力船只和潜水器等,进入中国领海前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环球时报》早前引述专家指,有关做法是要加强海上活动安全。有分析认为,中方如果在南海和台海严格执行这项新规定,可能会令区内紧张气氛进一步升温。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UNCLOS)规范,不论是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innocent passage)他国领海的权利。只要不损害沿海国的和平、良好秩序或安全,通过就属无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