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8日讯)印尼籍女佣处心积虑,花3个月猜中雇主保险箱密码,偷走总金额超过8000新元(约2万4000令吉)的现金,雇主相信她把钱寄回家乡建新屋。
被告伊斯蒂科玛(38岁),案发时是一名女佣。她共面对3项控状,包括监守自盗及妨碍司法公正,控方以其中两项提控,馀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
案情显示,被告是在2019年2月28日被聘请在直落古楼罗弄M一带的居家做家务和照顾孩子。
同年8月,31岁女雇主买了一个保险箱,用来存放外币,并将保险箱放在被告的房间。保险箱可通过两组6个号码的密码打开,分别为制造者设置的主密码,以及用户设置的用户密码。
用户密码只有女雇主一人知道,但她对主密码的存在不知情。8月至10月期间,被告多次尝试解锁保险箱,终于在10月猜到主密码。
从前年10月到今年1月,被告每个月两次偷走保险箱内约300新元(约900令吉)至400新元(约1200令吉),有时1000新元(约3000令吉)。此外,去年6月及12月,被告在地下室内两次发现600新元(约1800令吉)现金,也顺手牵羊偷走。
根据资料显示,被告从去年2月至今年1月,共偷走约1400新元(约4200令吉)、4500美元(约1万8855令吉)、3000元港币(约1620令吉)及1000令吉,总金额约8270新元(约2万4810令吉)。
调查显示,被告因贪心,偷钱买了衣服、食物、珠宝等,其馀的钱则在朋友的帮助下,汇款给印尼家人。
去年9月至12月,被告请印尼女佣朋友帮忙,将偷来的外币换成印尼盾,汇款给家人。朋友共帮忙换钱及汇款超过五次,总数约3700新元(约1万1100令吉)。
东窗事发后,被告不知悔改,向警方谎称不知保险箱的密码以及存放的东西,5天后改口,称只偷了新元。
被告同天晚上还发短讯教唆朋友帮忙撒谎,称只帮忙汇款三次,想以此减轻刑罚。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6个月又6周。
女雇主昨晚受访时说,被告起初月薪600新元,需付400新元给中介,每个月只有200新元(约600令吉)的生活费,为此还加薪100新元(约300令吉)给被告。
今年1月5日,被告想辞职,雇主想给她一些钱回家,9日打开保险箱拿钱时,才发现一些美元、港币、令吉及新元不见。
女雇主没有记录钱财,但去年12月25日,发现保险箱内的700新元(约2100令吉)不见,质问被告时,被告否认偷钱。
女佣当时声称要照顾家人,加上她工作前半年必须还钱给中介,工作不到一个月,就跪求加薪,她当时就加薪200新元。
“她这两年工作表现都很好,我也不明白为何会做出这种事情。”
女雇主受访时透露,女佣工作约两年,母亲及朋友不时来住,常发现钱财失窃。
“虽然当时怀疑是女佣,但没有证据,为了安全,才购入保险箱。”
她说,保险箱有初始密码,且一般的初始密码都非常简单,才导致女佣有机可乘。
“女佣工作表现好,离职前一晚,我打算从保险箱内取部分印尼盾给她,才惊悉钱财被偷。除了8000新元(约2万4000令吉),还有两万美元(约8万3800令吉)被偷走,损失惨重。”
女雇主表示,保险箱内主要存放外汇,但这一年来都无法出国,所以没有去检查。当天她点算后发现大笔钱财丢失,就立即报警,不让女佣离开。
她也透露,女佣曾在面子书分享在家乡盖新房的照片,由于女佣的薪水很难支付巨款,因此怀疑是将偷来的钱汇回家乡后,才得以盖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