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4日讯)16岁男学生成偷拍狂,3年间至少77次偷拍女生的裙底,还专挑穿校服的女孩下手,遭警方调查没收两台手机后,仍持续犯案。
《新明日报》报道,被告是16岁的男学生,他共面对6项控状,包括侮辱女性尊严、偷窥以及拥有猥亵视频的罪状,指他在全岛各地,偷拍陌生女生的裙底裙底。
控方以3项提控,余项由法官下判时纳入考量。
案情揭露,在2020年1月10日,一名母亲报警,称被告试图摸12岁女儿的臀部,导致被告的两台手机被充公。经由调查,手机内有被告在2019年至2021年初的偷拍视频。
其中一台手机有被告同月6日至10日,在全岛各地如地铁站、巴士站和巴士等场所拍摄的10段视频,而所有受害者都穿著校服。
即便警方在10日对被告展开调查,但被告仍不知悔改,使用另外两台手机持续偷拍。
同年9月2日,被告和一名12岁女童搭电梯时,使用手机偷拍她的裙底。过程中,女童转身看见被告偷拍,匆忙走出电梯,事后报案。
警方在隔年4月14日到被告家中,起获两台手机,法证检验显示其中一台手机有39段偷拍视频,多数受害者穿著校服。
被告对穿校服的苗条女生情有独钟,每当看见都会性起,拍摄裙底,并存档至私人文件,需要通过密码解锁才能观看。被告前后在3年期间,共拍摄至少77次的视频。
心理医生诊断被告没有精神疾病,也认为被告适合接受缓刑监视。
控方表示不反对让被告接受缓刑监视评估,但指被告的罪行严重,长时间犯案之馀,也在调查展开后仍继续犯案。案展至下个月9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