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通市崇川区一名102岁叶姓老妇,日前因房产分配问题与5名子女产生矛盾,导致没有人愿意照顾身患多病的她,因而告上法庭。
双方最终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协议,叶老妇对此表示十分满意。
香港东网引述中国媒体的报导,为了迁就行动不便的老妇,同时起到教化众人的作用,南通市崇川法院直接前往老妇家中召开家事法庭审理这起诉讼。
据报导,家事法庭员额法官夏建华审理过程中,向老妇的子女们详细讲解《民法典》规定,表示赡养老人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若不履行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夏建华指出,子女几十年来在赡养方面亦无问题,惟最近因房产分配问题使双方产生矛盾。
报道称,老妇与子女最终达成赡养协议,届时子女们将平坦支付老妇今年9月到謢老院寄住的住院等生活费用。
至于入院前的过渡期则将会维持现状,继续由各子女负责相应的房租费、保母费等日常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