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33岁公司董事被控欺骗投资者逾10亿新元(约30亿令吉),控方要求撤销保释被拒,申请将保释金提高4倍到600万新元(约1800万令吉),法官最终将金额定为400万新元(约1200万令吉)。
此外,法官罕见地列出严苛条件,包括不得踏足海陆空通关处、码头渔港、乌敏岛和圣淘沙等至少37个“禁区”,案展8月30日过堂。
被告黄有志(Ng Yu Zhi,33岁)是Envy Asset Management 私人有限公司(简称EAM)和Envy Global Trading私人有限公司(简称EGT)的董事。
面对至少31项控状
他涉嫌在2017年10月至2021年2月期间,利用这两家公司欺骗投资者超过10亿新元,目前面对欺骗及严重失信等至少31项控状。
涉案的苦主包括资产管理界的专业人士以及知名律师等。其中,新加坡刑事律师协会会长苏尼尔在去年10月至今年1月期间,就称被骗了101万9652新元(约203万9304令吉)。
被告之前以150万新元(约450万令吉)保释在外,并须提交护照和佩戴电子追踪器,同时须履行宵禁,晚上10时至隔天清晨6时不得出门,相信这是新加坡法律将电子追踪器加入保释条件以来最高的保释金。
法官昨日审理保金检讨,鉴于EGT投资者被拖欠约亿4230万新元(约1亿2690万令吉),其中至少2亿8220万新元(约8亿4660令吉)下落不明,加上被告此前被加控等新情况,控方要求法庭禁止被告保释在外,法官不同意后,控方要求将保释金提高到600万新元。
法官最终将保释金额提高至400万新元,不过附加了额外条件,包括被告须每周一向商业事务局调查官报到、继续佩戴电子追踪器、禁足控方列出的区域等。
这些禁足区域包括新加坡樟宜机场、兀兰关卡、丹纳美拉渡轮码头等海陆空13个通关处、公共或私人码头海港,甚至连渔港也不得踏足。此外,乌敏岛、圣淘沙等所有离岸岛屿也是“禁区”。
被告拥三情妇一私生子
庭上揭露,被告黄有志(译音,34岁)在新加坡除了有妻子和四名孩子,还有三名在外国的中国籍情妇和一个私生子,更曾大手笔送上百万新元和两台豪华轿车。
根据调查官的宣誓书,被告曾转账大笔金额或买车送给三名年龄介于26岁至38岁的中国籍情妇,其中一人还替被告生了一个孩子,被告也给了她至少250万新元(约750万令吉)。
另外,被告曾分别买下价值80万元的宾利豪车和价值68万新元(约万204令吉)的迈凯伦(McLaren)名车送给另外两名情妇,她们也另外获得分别2万新元(约6万令吉)和29万新元(约87万令吉)。原本逗留新加坡的三名情妇从去年至今年陆续离开新加坡。
控方指出,被告和情妇的关系显示他在国外有人脉,加上他把大笔钱转到外国公司和海外户头,若他弃保潜逃仍可在国外过上“好生活”。
被告代表律师反驳指,被告送给情妇的昂贵“礼物”不能证明他有潜逃的可能,且他被捕后就未曾联系她们,并强调被告的妻子和四名孩子都在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