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6日讯)控方今日提呈新控状,“无罩嫂”加控14项控状,包括指她没戴口罩和违反居家通知,保释金增至1万2000新元(约3万6000令吉)。
53岁的被告潘秋玉(译音)今年5月25日被控6项控状,加上今天被加控的14项控状,使控状增至20项,预料她会就这些控状进行抗辩。
控方今日提呈新控状后,向法官申请将保金从目前的8000新元(约2万4000令吉)增至1万2000新元。
控方指,被告被加控14项控状,包括没戴口罩,与之前的控状类似。除此以外,被告也面对违反居家通知的控状。
控方说,根据之前的保释条件,被告必须在任何时候报到接受调查,但她没遵守。当局曾打电话和发电邮给被告,但被告不理会。有一次,电话打通了,但过后被挂断。
此外,被告今早在案件提堂之前,拒绝跟新加坡移民与关卡局人员讲话。
控方告诉法官,被告上一次的案件过堂后,便违反保释条件,当局正在针对被告犯下新罪行进行调查。
控方要求法庭再次警告被告,如果被告再违犯条件,便撒销被告的保释。
被告向控方提出质问,指控方之前没让她知道这些新控状,并且表示要挑战这些指控。
被告也再次以自己是前海军军官,在海军任职期间是一些事件的目击证人和起诉人为理由,要求撒销控状。
被告告诉法官,她尽可能戴口罩,但因为她有呼吸困难和湿疹问题,不能戴口罩,或有时须拉下口罩。
控方说,遵守保释条件是必要的,不遵守就得面对后果,而不是由被告自己决定。
法官最后将保金增至1万2000新元,案展7月23日进行审前会议。法官提醒必须遵守现有的防疫条例等。
案件审完后,被告准备走出犯人栏时,法官提醒被告记著要戴好口罩。
被告的新控状,指她在去年和今年犯下的行为包括没戴口罩和违反居家通知,前者主要是在金沙酒店,还有在圣安德烈座堂和中峇鲁巴刹等地方犯下;后者则是她在滨海湾金沙履行居家通知时犯下的。
被告之前面对的6项控状,其中5项指她没戴口罩。另一项则指她于2020年6月28日在滨海湾金沙履行居家通知时,离开客房在酒店四处逛,使其他人陷入受感染冠病的风险。
在更早之前,被告面对一项在纽顿熟食中心没戴口罩的控状,这项控状己在法庭审讯,控方的证人己完成供证,案件7月12日续审,到时被告将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