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法》和《户籍法》规定的夫妇必须使用同一姓氏,继2015年12月的同类诉讼判决,最高法院周三(23日)再度判定夫妇同姓的规定符合宪法。
据了解,日本民法规定,男女婚后将会以其中一方的姓氏来称呼两人,且在递交结婚申请书时需指明要采取哪一方的姓氏。
此次提出家事审判的是东京都内3对处于事实婚姻状态的夫妇,他们要求使用不同姓氏在法律上完成结婚手续,但结婚登记未被受理,为要求受理而在2018年提出家事审判。
最高法院就判定理由指出,即使结合社会变化和国民意识变化等各种情况,也无法认可应改变2015年判决的判断。关于制度应该如何,最高法院认为,这与是否合乎宪法的审查问题属于不同的事,是理应在国会讨论判断之事,敦促推动立法讨论。
夫妇有义务使用同一姓氏的规定于明治时代制定,战后也沿用至今。在女性参与社会取得显著进展,家庭形式与价值观发生改变的情况下,如何看待社会形势的变化成为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