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5日讯)5岁女童被保姆丈夫非礼一案,被告今日被判坐牢2年2个月外加3下鞭刑。由于被告年龄已超过50岁,因此以一个月的监刑取代鞭刑,共得坐牢2年3个月。
受害女童称,2019年4月12日在保姆家被保姆的老公陈威添(译音)非礼,但陈威添不承认非礼未成年少女的罪状。
早前在结案陈词中,辩方指女童年纪太小,不是个可靠的证人;控方反驳,指女童处于懵懂年龄,不大可能编造故事,也没有理由诬蔑被告。
法官在听了控辩双方的结案陈词后,上月30日判被告罪成。
主控官今日上午在为判刑陈词时列出四大加重刑罚因素。
她说,被告背叛女童和她父母对保姆一家的信任,在女童应当感觉安全的环境下干案。再来,被告预谋干案,选择妻子忙的时间,选择家中不会被看到的角落犯案。
“另外,受害人年仅5岁,被传召供证时也才7岁。被告的行为对女童造成精神上的伤害,她责怪自己为何不早些告诉母亲。”
主控官透露,受害人也会因噩梦惊醒,因此应该严惩被告,判他坐牢30个月到36个月外加3下鞭刑。
另外,由于被告年龄已超过50岁,主控官认为应该多加一个月的监刑取代。
被告代表律师反驳,指对女童来说,被告并非一个“父亲”的形象,不能说是背叛信任。
他也指,被告并没有刻意安排事件的发生,因此不能说他预谋干案。女童并没有被诊断出患有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因此,上述论点都不能构成加重刑罚因素。
法官最终判被告坐牢2年2个月外加3下鞭刑。由于被告已超过50岁,因此以一个月的监刑取代鞭刑,共得坐牢2年3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