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7日讯)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当局冻结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的资产,是依据《港区国安法》执法,有法可依,事件无关新闻自由。
李家超周一傍晚在记者会上被问到黎智英的资产被冻结时,作以上表示。
香港政府根据《港区国安法》,上周五冻结黎智英持有的壹传媒有限公司股份,以及他拥有的3间公司于当地银行账户内的财产。李家超表示,不宜公开案件细节,强调冻结资产是国际公认重要措施,可防范和制止相关罪行。
李家超指出,据《港区国安法》细则,如他有合理理由怀疑某些资产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相关的财产,可发出通知冻结,重申危害国家安全属严重罪行,政府定必追究到底,一定会采取各种法律手段予以打击,但打击的不是媒体工作,而是涉嫌违法的人。
当被问到外传香港《苹果日报》可能会被取谛,李家超称,今次行动是依法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与新闻工作无直接关系,强调任何人从事任何工作须守法。
香港警务处国家安全处在2020年12月11日控告黎智英“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并于今年4月16日加控黎智英两项罪名,包括“串谋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及“串谋作出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