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7日讯)香港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等10人周一在法庭全部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
综合中央社和香港媒体报导,2019年10月1日,大批“反送中”运动支持者响应政界人士号召,在港岛上街游行,警方其后逮捕黎智英等10人,起诉他们组织及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其馀9名被告是前香港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主席李卓人和秘书蔡耀昌、社会民主连线秘书长吴文远,以及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何俊仁、杨森、何秀兰和单仲楷。
10人同时被控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但只有吴文远和蔡耀昌认罪。
控方指游行发生暴力事件
案件周一上午于区域法院开审,为期10天,由法官胡雅文审理。据星岛网报导,案件中午再开庭,控方读出双方承认事实的案情,10名被告全数承认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
控方提到,民阵前年9月23日向警方申请在10月1日举办两个集会及一项游行活动,主题是“十一大游行,五大诉求,缺一不可”,警方评估风险后拒绝有关申请,民阵及后上诉被驳回。在游行前一日,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及何俊仁在终审法院前,共同煽惑公众参与“十一”的游行集会活动,陈皓桓亦在同日于社交网站发帖文,提醒公众参与集会前要想清楚有被捕风险。
控方又表示,当日10名被告在下午一时许带领游行起步。手持横额的队头,下午2时许抵达毕打街和遮打道交界。
控方指,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并没有协助疏散群众,而游行途中发生不同暴力及破坏和平的事件,当日有游行人士占据德辅道中和干诺道中。
控方又指,当日由12时半至下午5时半,港岛有多条主干道被堵塞,过百条巴士线要停驶或改道,北角至上环的电车服务暂停。
押后至下周五判刑
控方代表大律师林芷莹要求法庭撤销6名被告保释,期间还押候判。法官胡雅文分别押后求情陈词及判刑至下周一及下周五。
周一上午9时37分,因“818”及“831”案正在服刑的黎智英、李卓人、何秀兰及梁国雄先后出庭,精神不俗,其中梁国雄已剪去一头长发。
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民主党前主席李永达、刘慧卿、前立法会议员张超雄及黎智英一对子女等上午亦有到庭支持。
另外,陈皓桓、李卓人、梁国雄和何俊仁同时被控于2019年9月30日在中环终审法院外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4人都认罪。
黎智英、李卓人、梁国雄及何秀兰早前已因其他非法集结罪各被判囚8至18个月不等,何俊仁及杨森则获判缓刑。
前立法会议员何俊仁在庭外表示,2019年8月起,警方一律不批准举办任何游行,但市民有强烈要求向政府表达。他说,10月1日是中国国庆日,市民应有权利去发声,又指当日游行是“和平、理性、非暴力”。
他批评香港政府“秋后算帐”,要将他们放进囚牢。他估计,他们很有可能因为“十一”集会或“六四”集会等失去自由,但他说“不会后悔”,“因为我们失去自由,使更多市民和平有序发声,绝对义无反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