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9日讯)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周四表决通过反食品浪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该法规定,商家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最高可罚1万元人民币(634令吉);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可罚5万元人民币(3万1720令吉);制作发布传播暴饮暴食视频节目,最高罚10万元人民币(6万3430令吉)。
根据香港东网,去年8月,中共中央对制止餐饮浪费现象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立法和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同年9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启动为期一个多月的惜食和反浪费专题调研。10月,有关反浪费、惜食的表述,正式纳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包括学校、幼稚园应当展开勤俭节约、反浪费、惜食、文明饮食等宣传教育活动。12月,反食品浪费法草案首次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
对于备受关注的网络吃播行为,法例规定,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先由广播电视主管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者,除罚款1万至10万元人民币,并可责令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法例要求餐饮服务提供者,主动提醒消费者防止浪费食物,包括在当眼位置张贴反食浪费标识,引导消费者按需要适量点餐。同时,餐饮服务提供者可以对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馀垃圾的相应费用。
其他规定还包括,公务活动用餐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可奖励“光盘行动”消费者;食品生产经营者严重浪费,最高罚5万元人民币。
每年浪费170亿公斤食物
根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专题调研组去年12月发表的报告,中国城市餐饮每年浪费超过170亿公斤食物。但报告中的数字,还未包括居民家庭饮食中的食物浪费。
报告显示,消费浪费方面,主要存在于商业餐饮、公共食堂和家庭饮食3个领域,以城市餐饮食物浪费最为显著。
另外,中国在粮食生产、储存、运输、加工等环节有损耗情况,每年损失量达350亿公斤以上,造成当前国内的粮食损失浪费问题。
专题调研组认为,法律制度尚不健全,是导致中国粮食浪费现象突出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报告建议,政府应加快推进珍惜粮食、反对浪费的法治化进程,建立有利于促进粮食节约的法律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