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8日讯)中国一名妇女近日与丈夫离婚,闹上法庭后获得93万元人民币(约58万令吉)家务补偿,法院认为全职太太的家务劳动价值需肯定。
近日,山东省芝罘法院审理了一起被告为全职太太的离婚案,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原告朱姓男子和被告刘姓女子2009年相识,后登记结婚育有一儿一女,刘女在诞下孩子后便辞去工作,在家当全职主妇,照顾子女起居上学,收入仅靠丈夫每月固定的生活费。
朱男在庭上指出,刚结婚两人感情尚可,但刘女却出轨,给自己的精神上造成极大痛苦,而且对方在家闲着又不做家务,双方观念差异巨大,导致婚姻破裂,因此状诉至法院,请求判决离婚。
对于种种指控,刘女逐一反驳并提出对方的不是,首先她否认自己有出轨,称是因朱男对其不信任才导致感情破裂,而且还经常施家庭暴力,动辄打骂,甚至在公共场合也是一言不合就动手。
在审理过程中,法官要求原告立即停止暴力行为,停止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对被告所谓出轨的污蔑,并告知其被告在照顾子女、家庭中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劝说原告给予被告一定补偿。
经过法官批评和劝说,原告承认了错误,认可了被告的人生价值。
最终,经法官多次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一、原、被告均自愿离婚。
二、原、被告婚生子由原告自行抚养,婚生女由被告自行抚养,原、被告均不需要另行承担对方抚养子女的抚养费;原、被告每月探视对方抚养的婚生子女最少两次,具体探视方式、时间由双方自行协商。
三、原、被告共同购买的房屋的财产性权益、登记在原告名下的轿车、原告名下银行账户内的全部存款均归原告所有,原告于2021年1月23日前支付被告上述财产的补偿款93万元;如原告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补偿款,则原告应立即按照100万元支付补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