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为了店屋的产权,5名姐弟把老四告上法庭,称他霸占父母留下的产业,法庭聆审后判决5姐弟胜诉,老四需在一年内变卖产业,将所得平分给众兄弟姐妹。
据新加坡高庭判词显示,案件涉及一户王姓家庭,共有6名兄弟姐妹,他们的年龄介于54岁至62岁。这6名兄弟姐妹小时候在新加坡杨厝港一带的甘榜长大,家里本来养猪,后来改做屠宰生意。
新国政府在1988年征收地皮,王家因此获得约15万元的赔偿金。由于父亲嗜赌,赔偿金由母亲保管。
案情显示,王氏一家过后用赔偿金外加贷款,购买义顺两间三房式组屋,以及后港第61街第698座组屋的一个店屋。这间店屋在1995年的市价为78万2000元(当时汇率约139万9780令吉),注册在排行老四的长男王财顺(57岁,译音)名下。
不过王财顺被5个姐弟妹起诉,指他独霸店屋。
根据诉方表示,家人早有共识,每个兄弟姐妹各持有店屋一份权益,店屋卖掉后可分得一笔退休金。
王财顺否认此说法,表示店屋是他用自己的钱外加店屋租金购得。
法官在9天审讯后,于昨天发表书面判词,指办方王财顺对于店屋在什么时候购买,以及售价多少等细节都不清楚,反观诉方说法一致,而且店屋招租以及贷款事宜也是诉方在处理,因此认为诉方说辞较可信,于是判诉方胜诉。
法官令王财顺在12个月内,必须将店屋卖掉,与其他姐弟妹平分卖屋所得。
向姐妹收租 甚至赶走大姐三姐
案情显示,王家兄弟姐妹的母亲在2016年过世,老四王财顺的行为开始令其他姐弟妹起疑,认为他想独霸店屋。
案情揭露, 大姐王素琴(62岁)和三姐王素梅(59岁)没有结婚,原本与母亲住在其中一间义顺组屋,后来大姐和三姐在父亲过世后,和母亲一同搬到店屋楼上住。
6名手足于2017年6月25日开家庭会议,王财顺当时签下一份文件,承认每个兄弟姐妹都有店屋一份权益。
不过王财顺后来报警称他是在被威吓下签署文件,他隔月到警局报警,隔年6月25日前后申请个人保护令。
王财顺的3个姐妹在店屋里经营美发院,王财顺与姐弟妹闹僵后,于2018年1月25日开始向姐妹收租,甚至将住在店屋楼上的大姐和三姐赶走。
诉方后来签下同意书,表示与王财顺和解,不会到店屋找他,才结束这场风波。
另外,王财顺在答辩时声称,店屋分租出去,其中一间小单位用来经营美发店,3个姐妹是他的员工。
不过法官不相信王财顺的说法,指王财顺没有理发经验,为何要经营这门生意,加上他与3姐妹的关系不好,质疑他会聘请姐妹当员工的可能性,因此认为美发店是家族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