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尼拉21日讯)13岁少女与年纪大她两倍多的男子发生性行为,多数国家皆认为是法定强奸罪,菲律宾却认定合法。不过,在儿少权利倡议者游说下,预料菲律宾将把最低合法性行为年龄上修至16岁。
台湾中央社引述外电报导,菲律宾以天主教徒为主,现行规定的合法性行为最低年龄,低于全球绝大多数国家,允许成人与12岁孩童发生性行为。
据报,菲律宾刑法自1930年起便作上述规定,儿少权利倡议者数十年来不断游说上修,但面临他们口中“父权文化”的抵制。在菲律宾,堕胎和离婚仍属违法。不过,从目前局势看来,国会预计将通过法案,把合法性行为年龄上调至16岁。
儿少权利倡议者表示,该法案有助保护菲律宾年轻人。现在菲律宾已沦为网络儿童性虐待问题的全球热点,每天有超过500名青少女怀孕和生产。
法案于近期迈向最终表决时,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驻菲律宾保护儿童事务主任班维纽第称:“这是菲律宾儿少的胜利……把最低合法性行为年龄订于12岁,跟大脑发展的科学研究真的不一致。”
根据官方数据,菲律宾性侵与性虐待儿童问题猖獗。该国参议员汉迪夫洛斯在呈交参院的文件中引述妇女资源中心数据表示,几乎每小时就有一名女性或儿少被性侵。他并指出,每10名受害者中有7人是儿少,而且绝大多数是女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