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3日讯)已解散的前香港众志前秘书长黄之锋、前主席林朗彦及前成员周庭,周一在西九龙法院就包围警察总部案件认罪后,黄之锋等3人须还押监房,至12月2日判刑。黄之锋在散庭时向旁听人士表示“顶住、加油”,而三人在开审前分别表示已有入狱的准备。
黄之锋上庭前表示,他们三人在《港区国安法》打压及“白色恐怖”之下不会放弃,并呼吁港人在民主运动的低谷互相扶持。林朗彦称香港警察的合法性“完全崩溃”,“包围警总究竟是罪案,还是争取民主的必要之举,相信香港人心里有答案”。周庭表示自己可能面对人生第一次监禁,对未来感不安。
香港电台报导,资深大律师骆应淦代表黄之锋求情时提到,被告多年来参与社会活动获得一些认同,曾获颁兰托斯人权奖等。案发时被告年轻,事件不涉暴力,他曾叫人让路予急救员通过,亦呼吁过让的士离开。骆应淦表示,判监是很可能发生的事,但希望法庭考虑缓刑的可能性。
骆应淦同时代表周庭,他在求情时提到,希望法庭考虑到被告无案底,及在案中的参与程度。
代表林朗彦的大律师谭俊杰就表示,知道此次事件有潜在风险,但最后无人受伤,而被告参与程度较低,希望法庭考虑非监禁的刑罚,例如社服务令。裁判官回应称不会,因被告已试过判罚社会服务令。
据《星岛日报》报导,案发当天6月21日约清晨7时起,大批示威者在立法会综合大楼附近聚集,促请政府回应“五大诉求”。直至11时许,现场逾400名示威者聚集,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出现,黄、林分别以扬声器煽动在场示威者包围警察总部,而周则在旁参与行动。两名警员为阻止示威者堵路,于是在警总汽车入口设立防线。
认煽惑参与未批准集结
约15分钟后,一辆警车欲驶入警总时,遭示威者包围,周等人站在车旁,重复呼吁示威者分批围堵警总两个出入口。未几,数百人逐渐走至军器厂街,而案发片段被女警、闭路电视等渠道记录下来。 是次未获警方发出不反对通知书的集结,扰攘将近15小时后完结。
黄之锋、林朗彦及周庭,各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被加控一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黄之锋及周庭另被控一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3人承认控罪,针对黄之锋的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获控方不提证供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