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0日讯)一名业馀摄影员在六年内多次性侵同居女友的两名年幼女儿,被判坐牢17年,鞭刑24下。
36岁被告面对9项包括性侵、非礼和对未成年少女做出猥亵行为等控状。
两名受害者是被告同居女友的女儿,现年19岁和14岁,案发时只有8岁至14岁间。为保护受害者,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两姐妹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
案情显示,被告与女友都离过婚,两人经朋友介绍后,2010年开始交往。被告在2014年末开始与这名女友一家同住在一间一房式组屋,晚上所有人在客厅打地铺。
被告在2012年看上女友排行老三的10岁女儿,他曾在半夜起来,趁对方熟睡之际,将下体放入老三嘴里,还用手指非礼她的私处。
玩蒙眼尝调味料
有一次,被告与老三单独在家,就提议玩蒙眼尝调味料的游戏,用手指沾调味料,在对方吮吸手指时性起,趁机将下体放入对方嘴里。
被告前后性侵老三长达3年,对方上中学后,被告在2014年看上8岁的老幺,隔年趁与对方独处一室时,非礼她的胸部。
期间,他还露宝要老幺亲他的下体,并抓著对方的手,逼她为他手淫。老幺忍无可忍后向学校辅导员揭发被告的兽行。
警方展开调查后,才发现老三也是受害者。两姐妹原本觉得难以启齿,才没有向家人透露此事。
根据精神科医生报告,老三说感到愤怒,不知为何被告要做出这样的行为。老幺则表示,被非礼后感到害怕。
法官最后判被告坐牢17年鞭打24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