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火爆男搭德士返家,与司机一言不合引争端,气极拒付车资还挥拳,甚至抽出皮带鞭打对方,昨天被法庭宣判坐牢三周。
这起蓄意伤人案发生于今年1月17日晚上11时半左右,在后港52街第699A座组屋楼下的停车场发生。
被告是34岁的彭志清(译音),从事建筑业,受害者的一名74岁的德士司机。
被告被控拒绝支付车资和蓄意伤人两个罪状。根据控状,被告在事发时不止一次拳打以及使用皮带鞭打受害者。
根据案情,受害者当晚约11时在勿洛广场载到被告,将他送往事发处一带的住家时,两人聊了起来。
岂料,两人交谈期间一言不合发生争执,抵达目的地时,被告拒绝支付16元4角(49令吉)的车资,还想一走了之。
受害者于是下车跟著被告,要求对方还钱,惹怒被告。被告一拳打向受害者,接著抽出皮带,频频鞭打受害者。
受害者的右手臂和有太阳穴被打到脱皮,被告事后偿还受害者3400馀元(1万200令吉)作为赔偿。
法官下判时表示,法庭对于向公共交通服务业者施暴的人须严惩,不过念在被告事发后主动赔偿受害者,代表被告已忏悔,判他坐牢三周以示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