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0日讯) 21岁年轻老板被指在住家内,发现妹妹的19岁朋友醉倒在厕所马桶旁,竟起了色心,强吻、指侵和非礼对方的胸部,甚至还逼对方肛交。
这起事件是于2016年12月26日清晨5时42分至早上9时28分,在后港一带的政府组屋单位里发生。
被告陈恩杰(24岁,译音)是新加坡“Beef Bro”牛肉方块的创办人之一,案发时21岁。他面对控状,指他在住家内非礼和性侵一名19岁少女。被告不认罪,案件昨天开审。
少女现年23岁,是被告妹妹的小学同学。为保护少女,法官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会泄露受害者身份的资料。
据控方开庭陈词显示,少女与被告妹妹等一帮友人在2016年的圣诞节晚上到不同夜店喝酒,直到隔天凌晨5时,少女与被告妹妹回到事发单位过夜。
被告父母当时已入睡,被告则在圣诞夜狂欢后,带著两名男性朋友回家过夜。
少女到被告家后冲到厕所呕吐,期间她听到后头传来被告的声音,随后被告将少女抱到客厅沙发后强吻了她。
少女之后因想吐,又冲到厕所里。被告过后将少女抱到妹妹房间里,并在床上非礼少女的胸部,还用手指侵入对方私处。
少女感到不舒服,再度往厕所吐。怎料被告还不死心,脱下少女的短裤和内裤,逼对方肛交。
少女的一名朋友和前男友昨午出庭供证,指在事发后接到少女的电话,说她屁股痛,指有人逼她肛交,不知道该怎么办。
朋友当时要少女冷静,并尝试向被告妹妹了解更多详情,后者坦承当时在厕所里的人是被告。
朋友知道少女母亲刚过世,监护人又管得严,因此建议少女先不要将事情告知他们,但愿意陪少女去报警。
少女的前男友供证时则说,他案发时与家人出国旅游,接到少女的求救电话,她在电话里哭泣,听起来很难过,还说她屁股痛,觉得自己“肮脏”。
控方表示,少女当时所穿的衬衫后部,验出被告的精液,被告的内裤也验出少女的脱氧核糖核酸。
控方医生专家也将供证,指少女案发时酒精中毒,无法同意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控方也将把少女与被告妹妹之间的简讯内容呈堂,被告妹妹在简讯里承认性侵少女的人就是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