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一名男子与友人入住广州增城区一间温泉酒店时,因向友人的孩子示范跳水,不慎撞倒致颈椎骨折死亡,送院后抢救无效。死者家属认为酒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事后向酒店提出䜣讼索偿,日前遭广州市增城区法院驳回;宣判后双方未上诉,案件裁决生效。
据中媒报导,此事件事发于2018年9月,死者魏某与多名好友共7人入住广州市增城区某温泉酒店,酒店房间前方有一个长约3米、阔约2米、水深0.6米的温泉池,而房间内则有提示标明“请勿在泡池内嬉戏打闹”。
当晚,各人泡温泉后休息时,魏某向友人李某的孩子表示要示范如何跳水,同行的赵某曾劝阻但无效,魏某从温泉池边向池内一跃撞伤头部后死亡。
经鉴定,魏某因头顶撞到硬物导致的颈椎骨折、颈部脊髓挫裂伤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随后死者家属认为,酒店没有关于泡温泉的警示或提示,又指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墙壁与温泉池的设计不合理,魏某蹲下时屁股碰到墙壁导致蹲立不稳而不慎落水,导致意外发生。
法院最后认定,温泉酒店已尽安全保障义务,对魏某在温泉池跳水身亡不存在过错,且无法认定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故驳回家属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未上诉,案件裁决生效。
另外,酒店则认为,魏某不听劝阻用头部朝下的姿势跳入温泉池,是造成事故的主因;其次,房间内已摆放有禁止在温泉池嬉戏打闹的提示,而事故发生后,酒店亦积极救助。酒店也对住客身亡深表遗憾,但强调魏某之死与酒店无关,因此拒绝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