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加达8日讯)印尼当局近日对多间科技巨企征收消费税(VAT),税务局周五扩大征税对象,向社交媒体面子书、媒体公司华特迪士尼(Disney)和短影音应用程式Tiktok等巨企征收10%消费税。
路透社报导,印尼7月对亚马逊(Amazon)、谷歌(Google)、影音串流网站Netflix和串流音乐平台Spotify的销售征收10%消费税,新加入征税名单包括面子书旗下3间子公司、Tiktok、苹果公司、华特迪士尼、以及亚马逊旗下的有声书平台Audible和智能助理Alexa。
对此,面子书表示会遵守政府规定,由9月1日起向消费者征收消费税。其他企业则尚未对此做出回应。
根据印尼规定,售卖数码产品及服务的非居民海外企业,每年营业额达到6亿印尼盾(约17万1513令吉)、每年有超过1万2000个用户流量,就需要缴交10%消费税。
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印尼经济,当局估计今年的国家收入比去年减少13%,税务局表示会继续通知其他科技公司有关数码税的规定,不排除向更多公司收取消费税。
台湾《工商时报》报导,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封城措施带动企业及个人对软、硬体需求大增,且民众的消费模式亦大幅改变,致使科技巨擘在疫情中逆势成长。
数码税风气吹进东南亚
科技巨头近来在国际社会面对越来越多质疑声浪,认为他们能跨国贩售产品及服务,但却能将据点设在低税收的国家以规避缴税,引发外界对于公平性的疑窦。
法国总统马克龙于2019年时便签署“GAFA税”法案,针对在法国数码服务营收超过2500万欧元(约1亿2328万令吉)的科技巨擘课征3%数码税,欧盟内部亦针对是否开征数位税有许多讨论。
近来数码税风气也吹进东南亚,7月底时菲律宾众议院内部的委员会通过数码税相关草案,使菲律宾向课征数码税再迈进一步,负责起草的菲律宾议员表示,“如果受疫情大幅冲击的实体企业必须缴纳增值税,那么电子商务也不该是例外”。如果该法案获众议院及参议院支持,菲律宾未来将会对面子书、谷歌和优管(YouTube)等公司开征12%数码税。
此外,泰国也于6月时通过相关法案,预计将对科技巨擘开征7%增值税。